其中受霍英东为董事长香港公司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中山温泉高尔夫会员村产权纠纷案、参与广州翠竹苑资产冻结的诉讼案。深圳东门解放路宗地改造项目合作代理案。2006年,代理涉诉深圳1.5亿房产纠纷案。 2. 代理民事、合同纠纷业务: 其中为新疆博河流域水费纠纷案代理,经最高法院[1990]经复字第18号批复,代理意见被采纳后胜诉。金融纠纷中,代理农业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应诉500多万索赔案,由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1996]26号批复,同意代理意见,法院判决农行不赔钱。 3. 刑事辩护业务:1980年,经两级法院推荐从事刑事辩护。 其中石成龙开枪杀人案,依防卫过当辩护,经《新疆司法报》作典型案例讨论后,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被告有期徒刑两年结案。办刑案至今,曾为8位被告无罪辩护成功。其中为某军官无罪辩护,经北京军事法院复查,十二年后平反,依副营提升前团级转业。2004年,在深圳为运输毒品海洛因341克案出庭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被告死缓结案。 4. 公司、资本经营业务: 1992年,地处亚欧大陆桥西口岸的新疆博乐阿拉山口在国际铁路开通后,涌现由全国各地建立的800多家公司,出现了国际贸易,项目开发、经营承包、公司兼并等经济活动。1993年,被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聘为顾问,参与公司组建、项目洽谈、贸易合同谈判、开发过程服务,代理涉外经济合同的国际仲裁。1994年后,为博州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在深圳项目开发服务。1998年,在深圳注册专职律师后,接受在深圳的公司、企业的委托,曾为盐田港某公司依债务转换某号区2万多平方米仓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出实施方案;为某工程处承建山西省临汾某高速公路桥标段的前期洽谈服务;为驻深圳的香港公司拟用“外包”方式接管河南手拉手集团提出法律意见书,为深圳某公司在北京西客站南广场建《中国酒文化城》项目提供合作经营和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及法律意见书;为深圳美丽365集团内部股权转让参与协商及达成协议等;主要从事项目开发、资本重组、公司兼并、股权转让等事务。 5.常年顾问单位: 在新疆,曾任过市长顾问,工商银行中心支行顾问,设计院、粮油总公司、中国民主促进会新疆培英学校(乌鲁木齐)等顾问。1993年后曾在新疆七家集团公司担任企划总监、高级顾问。 在深圳曾任过《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顾问,香港上市公司《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顾问,参与多起并购国内企业的事务;(港资)《德维森(深圳)有限公司》顾问,(港资)《吉邦远东贸易(深圳)有限公司》顾问,(港资)《港迪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顾问,(港资)《广州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顾问。 主要项目投资法律服务经验计22项见专题网页 重大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计30项见专题网页 房地产30年法律服务重大案件及事项计43项见专题网页 33年刑事辩护及代理200多件,具体业绩见专题网页 蒋律师于2013年11月以合伙人身份加盟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专职律师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专职律师 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广东霆天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专职受薪律师 深圳金源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新疆博乐市及州律师事务 专职律师 教学经历: 1963年-1987年新疆博州四中教员、副校长。 1987年-1997年新疆师范学院政史教研室主任、任大专班法学课程,高级讲师。 兼职教学: 1986—1994年兼任中华律考函教中心辅导教师,讲授《国际法》、《中国法制史》等课程。 1998年-2004年:兼职为中共中央党校深圳成教学院本科班讲授《中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当代世界法律与中国法制建设》《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课程。 社会经历: 20世纪80年代博州政协委员,90年代博州第七届政协常委。 20世纪90年代为州级拔尖人才,优秀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 1995年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 2. 1993年后曾任新疆两家集团公司高级顾问。 3. 八十年代当选为博州政协委员、九十年代曾为州政协第七届常委。 4. 1998至2004年:兼职为中共中央党校深圳成教学院本科班讲授《中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当代世界法律与中国法制建设》《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课程。 5.2004年,获准为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法制建设专家。 ●《新疆阿拉山口的历史》(发表在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 地研究〉内刊及〈新疆师范大学学报〉) ●《新疆温泉苏鲁北津岩画》(发表在〈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收录于联合国教科文出资刊印的〈丝绸之路岩画艺术〉) ●《新疆岩画研究综述》(发表在〈新疆师范大学学报〉,由联合国教科文世界岩画大会收录) ●《精河考辩》(发表在中国科学院〈干旱区地理〉) ●《关于博尔塔拉历史上的两个原则问题》(发表在新疆社科院〈新疆历史研究通讯〉) ●《乌孙人像考》《博乐发现的古代玻璃器皿》《温泉草原石足印考》等(载〈新疆日报〉) ●《北疆铁路沿途地名考》(发表于〈地理知识〉), ●《博乐古地名考》(发表于〈新疆地名〉) 二,政论及法学论文 ●《论“一国两制”中国家管理机制的几个原则问题》(发表于〈新疆社会科学》。后来被《邓小平思想文献汇编》收录〉。 ●《入世后,中国律师的执业理念》(发表在〈深圳法制报〉,由〈深圳律师论文集〉收录) ●《关于同居和同居权的法律思考》(发表在〈深圳法制报〉)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冲突与对策》(发表在广东〈房地产报〉) ●《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适用矛盾与对策》(发表在〈深圳法制报〉,由〈2000年律师代表大会论文集〉收录)
银行,上市公司并购,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服务,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政府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企业法律风险精细化管理应用示例,房地产,诉讼,仲裁,执行,招投标,破产重组,劳动,常年法律顾问,非上市公司并购,犯罪预防服务及培训,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 房地产法律业务:主要从事项目开发顾问、产权纠纷代理。
执业经历:
新疆大学 历史本科
1. 曾任新疆博乐市市长顾问,博州工商银行中心支行顾问,州设计院、博州水域管理处、州粮油总公司顾问。
一,历史考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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