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鼓浪屿华侨私人别墅的法律意见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7-02-21 22:16) 点击:819 |
对鼓浪屿华侨私人别墅的法律意见
【这是我将2006年写的《甘助予(鲍静涵)庐山老别墅私产案法律意见书》在2017年《博客中国》开博发表后写的一个按语】 《法律意见书》2006年在专业网上发表后,每年多有点击,累计不少。有的收归自己的博客,删了我的落款,有的做收藏。由于这篇文章的发表,不时有人咨询散在各地的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2017年初,我又接到关于一幢庐山私人别墅的产权归属咨询;我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多去厦门办过案件,闲暇之时就到鼓浪屿散步遐想;走在各条高低不一,曲里拐弯又很干净幽静的小道,回顾各栋不同风格,不同式样的小楼及长着古老大树的庭院,深切体会到这里是一个漂流海外辛勤开发的侨眷将多年拼搏攒的血汗钱拿来开发出来的林林总总世界各地不同建筑风格的花园别墅的独特小岛,这里也是中国唯一的联系世界中华儿女的小岛。这里又是流落海外的炎黄子孙眷恋故土,叶落归根的标志。每次看到这些精心按自己家族风格个人喜好装饰的房产,我总能感觉到这些侨眷先辈对祖国的依恋及热爱。我想我们国家是保护公民合法私产的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党和国家的政策一贯是保护海外侨眷在祖国的私人产权的。不是海外别有用心的人称共产党是要华侨的私人产权没收的。我在考虑,我们政府是不是应该考虑制定一个由政府和这些私产的业主共创共赢精心翻造这些侨眷先辈的产业,让到鼓浪屿来的中国游客及海外华侨都能看到世界各种风格的建筑外,还能体验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对世界华侨及侨眷产权的保护及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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