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投资者的身份如何证明?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6-04 17:07) 点击:438 |
香港、澳门投资者的身份如何证明? 香港、澳门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是指香港/澳门身份证和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应当按照司法部有关中国委托公证人管理的相关专项规定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并经司法部派驻当地的机构签章转递后方可使用。办理时需要香港/澳门身份证原件和回乡证复印件。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国内是无法使用的,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该文章已同步到:
|